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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抗辩条款 (已有675阅读)

名词解释:
就是当保险公司已知投保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,可以主动解除合同,但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,超过三十日不解除合同,合同解除权将消灭。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,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;发生保险事故的,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。
知识拓展:

1、不可抗辩条款是不是一定要两年后才能使用?

不是,以下三个条件满足任意一个都可以:
(1)保险公司已经知道客户没有如实告知,但没有在30天内解除合同
(2)保险合同生效满两年
(3)签合同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客户没有如实告知

2、短期险持续续保多年的保单,适用于两年不可抗辩吗?

短期险持续续保存在三种情形,一为短期险投保前疾病不实告知,二为短期险已生效后发生疾病,保证续保期内未告知,三为短期险已生效后发生疾病,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告知时未告知。
短期险保证续保情况下,因保险合同未发生权利义务变更,实务中,此情况应视为属于原保险合同的延续,而非重新订立保险合同。保单告知应以首次询问内容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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